國內保函是指受境內申請人的申請或委托,以我行名義向境內受益人出具的對公保函業務,當申請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的事項時,由銀行按照保函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書面承諾。
【產品特點】
1.國內保函以銀行信用替代商業信用,保證客戶的業務順利開展,提高客戶的市場競爭力。
2.合同違約時,可通過執行保函來補償受害方、懲罰違約方,使交易的一方避免或減少因另一方未履約而遭受損失的風險。
3.特定情況下,國內保函可替代保證金,客戶可避免資金占壓,減少保證金收繳和退換過程中繁瑣環節,提高交易效率,保證資金安全。
4.種類多,廣泛用于貿易結算、服務和工程項下的擔保。
【業務流程】
1.當事雙方簽訂合同,約定保函條款;
2.申請人向開證行申請開立保函,全額保證金或者部分占用授信額度;
3.我行開出保函,通過通知行交受益人或者由申請人送交受益,若出現違約,受益人向開證行提出索賠;
4.開證行審核符合條件的,付款給受益人;
5.開證行向申請人索償;
6.解除擔保責任后,銀行注銷保函。